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长?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含人身权及财产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1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8条的规定,不同权利的保护期各有不同: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而作者的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都有时间的限制。
就一般作品来说,作者的属性不同保护期也不相同。
1、作者是自然人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保护期为最后死亡的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的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此外,电影作品及作者“身份不明”的特殊作品的保护期如下:
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2、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一般作品界定。有些国家规定对公民作品的版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七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