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的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对它的保护期限的规定各项应也短些。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另外,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必须具备“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
(1)新颖性
即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
即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实用性。
即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申请审批流程
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授权
需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所述的技术内容应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予以实现为准。
(3)权利要求书: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专利一定要有附图说明。
(5)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