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师在本职工作范围之内,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完成一项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产品设计图。那么,如何认定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在回答以上问题时,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个概念,即“职务作品”。所谓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有关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问题,我国《著作权法》作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由此可知,该设计图由甲享有署名权,由甲的单位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