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什么限制吗?

来源: 知产百科
2019-11-30 1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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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用于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获得注册商标的前提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审核后,认为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并下发商标注册证。那么,注册商标有什么限制吗?

注册商标有什么限制

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

另外,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但是,如果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不受这一条件限制。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商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