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研发资助申请指南

来源: 知产百科
2020-07-11 19: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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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项目,按上年度研发实际支出,予以最高1000万元的事后资助。

一、申请时间时间

2020年6月-2020年8月

二、申请年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的条件必须先做汇算清缴加计扣除

1、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深圳企业;

2、企业已建立研发支出台账;

3、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

4、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研究开发资助项目申请材料

1、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

2、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3、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或立项报告;

4、建立内部研发机构证明材料(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须提供);

5、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资质证书、知识产权证书或申报文件、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检测报告等。

四、审批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五、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提交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或审计)――送统计部门核对数据——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资助资金。

六、审批时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