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专利申请时需递交一系列的申请资料,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那么,哪个部门受理专利申请?
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及设在地方的专利局代办处,负责受理申请人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将申请文件面交到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专利局受理处”收,也可以当面交到设在地方的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专利局××代办处”收。
目前在北京、长春、长沙、成都、福州、广州、贵阳、哈尔滨、杭州、济南、昆明、南京、南宁、上海、深圳、沈阳、石家庄、天津、乌鲁木齐、武汉、西安、郑州、重庆、南昌、银川、合肥、兰州、海口、太原、西宁、呼和浩特、拉萨设立有专利局代办处,在青岛和苏州设有分理处。国防专利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
专利局北京代办处主要承担专利局授权或委托的专利业务及相关服务性工作,工作职能属于执行专利法的公务行为,其主要业务包括:专利申请文件的受理、费减备案的审核、专利费用的收缴、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及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
另外,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申请人自己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