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来源: 知产百科
2019-10-22 18: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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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过程中,很多人反馈不知道如何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今天,小维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申请表每一栏的填写要求。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软件基本信息

软件全称

 

软件简称

 

分类号

 

版本号

 

软件作品说明

原创 修改(含翻译软件、合成软件)

开发完成日期

 

发表状态

已发表  

未发表

已发表信息

首次发表日期:

首次发表地点       国家:            城市:

开发方式

 独立开发  合作开发  委托开发  下达任务开发

权利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

继受取得 ( 受让 承受 继承 )  

软件是否已登记 (原登记号: )  

原登记是否做过变更或补充 (变更或补充证明编号:)

权利范围

全部

部分 (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复制权 发行权 出租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翻译权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技术特点

硬件环境

 

软件环境

 

编程语言

 

源程序量

 

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

 

著作权人信息

姓名/单位名称

类别

 

国籍

 
 

省份

 

城市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园区

 

企业类别

 

申请办理信息

申请办理方式

由著作权人申请 由代理人申请

申请人信息

姓名或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号码

 

E-mail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软件鉴别材料

一般交存

  提交源程序前连续的30页和后连续的30页;  提交任何一种文档的前连续的30页和后连续的30页;一种文档多种文档,种类为: 

例外交存

使用黑色宽斜线覆盖,页码为:

前10页和任选连续的50页

目标程序的连续的前、后各30页和源程序任选连续的20页

 

软件基本信息

(一)软件名称

1、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软件全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全称应填写一致。可参考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品牌 + 产品用途与功能+“软件”的命名规范。

2、简称: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软件简称不能与软件全称完全一样 。

3、分类号:按照分类代码选择填写。

4、版本号:申请登记软件的版本号。版本号应按规范填写,如V1.0或1.0这两种模式。登记证书中的软件版本号以申请表中填报的为准,申请人提交的鉴别材料的页眉的软件版本号应与申请表中符合一致,但有无V以申请表中为准。

(二)软件作品说明

选择申请软件是原创软件还是修改软件。软件为升级版本的,应在申请表软件基本信息栏中的软件作品说明中,选择“修改”并填写修改说明,前期版本已登记的应填写原登记号并提交原证书复印件,修改他人软件的,需选择“修改软件须经原权利人授权”并提交授权书。

(三)开发完成日期

填写开发完成软件的日期,即将该软件全部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例如:硬盘、CDROM等磁介质)上的日期。

(四)发表日期

填写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的方式包括:销售和向他人提供复制件,以及网上发布、产品发布、为销售目的的展示等。

1、软件已发表的,请选择已发表选项,并填写首次发表日期和首次发表地点所在的国家或城市。

2、软件未发表的,请选择未发表选项。

(五)开发方式

原始取得著作权的情况,选择填写表中提供的方式之一:

1、单独开发:指依靠自身的条件自行开发完成的软件。

2、合作开发:指两人或两人以上依据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完成的软件。 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权利合作开发协议。

3、委托开发:指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依据委托协议开发完成的软件 。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著作权的委托协议。

4、下达任务开发:指根据国家机关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开发完成的软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著作权的项目任务书 。

权利说明

(一)原始取得权利

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提供的证明文件中证明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

(二)继受取得权利

软件著作权是通过继受取得的,从下列方式之一中选择填写(选择此栏的,不填写原始取得权利栏):

1、转让,是指软件著作权人将全部或部分权利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

2、继承,指根据继承法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中财产权利,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

3、承受,是指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终止后,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需要提交有关企业变更(合并或分立)、终止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企业合并协议、清算报告、企业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权力范围

1、全部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所有权利。

2、部分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一项或者多项权利,并需要注明具体的权项如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或其他权利。

软件技术特点

只供软件首次登记填写

1、硬件环境:指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的计算机硬件和专用设备。

2、软件环境:指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的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

3、编程语言:指编写登记软件的编程语言,如:VC 6.0,VB 6.0 。

4、源程序量(条数):指登记软件的源程序的总行数或者总条数。

5、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申请人或代理人在填写申请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事项时,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着重描述该软件的各项主要功能,并简述其特点。说明字数限于500字之内。

著作权人信息

(一)姓名或单位名称

选择填写著作权人的类别、证件类型和号码、国籍、所属省份城市和园区。

(二)类别

1、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应填写真实姓名,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2、著作权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名称、类别、国籍、省份、城市和园区:

A、企业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交的文件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机关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需提交的文件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C、事业单位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需提交的文件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D、社会团体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需提交的文件为社团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的文件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以及《上级法人单位证明》。

4、其他:是指不属于以上三类的著作权人。如部队或部队的科研院所,若其无任何身份证明文件,可不提交。

(三)证件类型

证件类型填写应与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一致。

(四)证件号码

如果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注册号。

(五)国籍、省份、城市、园区

国籍、省份、城市填写应与身份证明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一致,没有园区的可以不填。

申请人/代理人信息

(一)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单位全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

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写出姓名、地址、联系人(可以不是申请人)、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

(二)代理人信息

1、授权委托:申请人委托代理的,在此栏填写委托代理范围和权限,以及代理授权期限。

2、代理人详细信息: 应填写代理人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代理机构应指定一名专人作为联系人。

(三)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为个人的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公章,签章影印无效。

软件鉴别材料交存

(一)一般交存

提交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 30 页。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 60 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一般情况下,程序每页不少于 50 行,文档每页不少于 30 行。

(二)例外交存

选择下列三种方式之一:

1、提交源程序的前、后30页使用黑色宽斜线覆盖百分之五十(由登记机构实施)。

2、提交源程序的前10页和任选连续的50页。

3、提交目标程序的前、后30页和源程序任选连续的20页。

(三)封存

分为封存源程序和封存样品两种。选择封存源程序的,应填写页数。选择封存样品的,应提供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