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进行登记主要包括申请文件的提交及受理。提交的形式包括纸件提交或电子提交,提交的文件需按规定签章。那么,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申请表(1份);
2、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1份);
3、作品资源登记权利保证书(1份);
4、作品著作权声明书(1份);
5、作品说明书(填写作品主要内容、特点、独创性及创作过程等)(1份);
6、著作权归属证明(非职务创作保证书、非职务创作证明、法人作品创作证明、委托协议、合作协议,根据作品权利归属方式选择提交);
7、著作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营业执照复印件A4纸提交)(1份);
8、作品样本(A4纸质版、刻录在光盘提交,作品电子版上传作品登记系统)一式两份;
9、附页、提交材料清单(1份)。
一般作品版权登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版权局办理,计算机软件作品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