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著作权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在著作权领域的各类纠纷也越来越多,所以著作权登记的作用日益显著。那么,著作权有哪些特性?
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部分,除了具有知识产权所共有的特性,即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性外,与其他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相比,还具有以下特性:
1、取得方式不一样
商标权、专利的取得必须经过申请、审批、登记和公告,即必须以行政确认程序来确认权利的取得和归属。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是自动取得。自动取得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所确立的原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版权法确立的版权取得原则。著作权因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一般不必履行任何形式的登记或注册手续,也不论其是否已经发表。
2、内容具有双重性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著作人身权,是指与作者本身密不可分的,以人格利益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是指作者对于自己所创作的作品享有以各种方式进行使用或许可他人进行使用并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包括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权利人享有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