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按不同的商品和服务类别注册的,没有在特定的类别上注册,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目前,我国执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该分类表是基于尼斯分类第十版制定的,把商标注册类别划分为45大类,其中1-34类是商品分类,35-45是服务分类。那么,商标分类表的第5类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第五类】
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注释】
第五类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
本类尤其包括:
——化妆品除外的个人保健用卫生制剂;
——非人用、非动物用除臭剂;
——膳食补充剂,为正常饮食提供补充或为健康目的;
——医用或兽医用代餐物、营养食物和饮料;
——不含烟草的医用卷烟。
本类尤其不包括:
——化妆用卫生制剂(第三类);
——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第三类);
——矫形用绷带(第十类);
——非医用、非兽医用的代餐物、营养食物和饮料(第二十九类、第三十类、第三十一类或第三十二类)。
【0501组】药品,消毒剂,中药药材,药酒
【0502组】医用营养品,人用膳食补充剂,婴儿食品
【0503组】净化制剂
【0504组】兽药,动物用膳食补充剂
【0505组】杀虫剂,除莠剂,农药
【0506组】卫生用品,绷敷材料,医用保健袋
【0507组】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
【0508组】单一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