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来源: 知产百科
2019-11-16 13: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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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作为企业品牌的载体,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与此同时,各种商标侵权行为也纷至沓来,为企业商标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那么,现实中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商标权(亦称“商标专用权”),是指注册商标权人对法律确认并给予保护的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7种行为,具体如下: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款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①、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②、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③、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