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0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发布2020年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新的扶持计划将对工业互联网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工业互联网测试验证环境、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标培育、工业互联网及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奖励等予以重点支持。其中,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最高资助金额3000万元。以下是各扶持方向资助方式和标准:
1、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建设
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项目投入的3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2、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采取事后资助方式,对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按不超过平台建设投入总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3000万元;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按不超过平台建设投入总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500万元。
3、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建设
对社会机构在深圳主办的工业互联网以及工业大数据、工业APP等主题会议、论坛和大赛等活动,以及评估诊断、咨询规划、标准研制、应用推广、产业对接、宣传培训等公益性公共服务,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市政府、市工信主管部门指导支持举办的重大公益性工业互联网活动和公共服务类项目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按不超过专项审计确认的实际支出且不超过批准的经费预算额度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工业互联网测试验证环境建设
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投资额的5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500万元。
5、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
采取奖励方式,对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资源池,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在本市应用效果好、行业带动强的工业互联网优秀服务商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6、工业互联网及两化融合试点示范项目奖励
采取奖励方式,按不同类别不同标准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1)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每个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获得以上不同类似多个试点示范的,只能申报一次奖励。
(2)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工业企业,每家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每家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7、国家级重点项目配套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配套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