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脑、智能手机应用的常态化和普遍化,GUI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因此,我国《专利审查指南》自2014年5月1日起,将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简称GUI)的产品纳入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体。
可以获得保护的带GUI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必须同时满足“与人机交互相关”和“与实现产品功能相关”两个条件,并且游戏界面是单独排除的。因为,在《专利审查指南》里面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的第(11)项:游戏界面以及与人机交互无关或者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例如,电子屏幕壁纸、开关机画面、网站网页的图文排版。
有些界面变化状态图之间的切换可以通过界面变化状态图上某一按钮的突出显示或颜色变化来体现被选中,从而体现人机交互。
但是有些界面变化状态图之间的切换是通过触摸屏、遥控或特制的控制装置进行控制的,各个界面变化状态图上只体现产品功能或设定画面,从各个界面变化状态图上无法体现人机交互。而对于图形用户界面专利申请来说,人机交互是必要条件。
因此,可以在简要说明里面对人机交互的过程进行说明,例如,可以写“点击界面变化状态图1上的某一按钮显示界面变化状态图2”,“轻按上键选择上一个显示界面,轻按下键选择下一个显示界面;长按中键,进入或退出选择详情页”。从而避免从界面变化状态图上无法体现人机交互,而被认为不符合GUI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保护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