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授权后如果要想得到专利法的保护,需要在专利保护期限之内缴纳专利年费来维持其专利的有效性,因此能否正确缴纳专利年费关系到专利权人的根本利益。今天,就向大家科普专利年费如何缴纳。
1、缴费时间
一项发明创造经申请查,取得专利权,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外,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授权后的年费应该在本专利的申请日之前提前预缴下一年的年费。另外,是否继续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是权利人的权利,因此在缴费日(即申请日)之前专利局不会进行催缴,需要专利权人在每年此专利的身亲日之前主动缴纳,相关缴费规定在专利证书上也已经告知。如果过了缴费日(即申请日)专利权人还是没有缴纳年费,专利局会下发专利缴费通知书,提醒专利权人要缴纳专利年费,这时专利已经过了规定缴纳年费的时间,产生了滞纳金。所以专利权人不要等专利局下发缴费通知书后再缴纳费用。专利的年度是指该专利自申请日起每满一年为一个专利年度,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2019年11月30日为该专利的第一年度,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为该专利的第二年度,以此类推。
2、缴费金额
专利年费并不是等额的数字,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费用会越来越高(如果一件专利在越来越贵的年费前提下,依然维持有效,则一般会认为该专利为专利权人带来了较好的市场收益),具体数额如下:
发明专利第1~3年每年900元,第4~6年每年1200元,第7~9年每年2000元,第10~12年每年4000元,第13~15年每年6000元,第16~20年每年8000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第1~3年每年600元,第4~5年每年900元,第6~8年每年1200元,第9~10年每年2000元。
3、滞纳金
这一部分的费用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如果滞纳金已经产生了,专利权人应在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6个月内补缴,并缴齐滞纳金。
滞纳金应该交多少呢?
假如年费应缴日是2016年1月1号,专利权人没有按时缴费,这时有一个月的缓冲期,在2月1号前补缴,则不用缴纳滞纳金;在2月2号补缴,需要缴纳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在3月2号补缴,需缴纳年费的10%作为滞纳金;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到了第6个月,应缴纳年费的25%作为滞纳金;超过了6个月还未补齐,则专利失效。
是的,不了解年费缴纳制度、迟缴年费,辛辛苦苦申请下来的专利就失效了。这时候如果想恢复专利权,专利权人应当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办理恢复手续,缴纳年费、25%滞纳金以及1000元专利恢复费。
4、缴费方式
为了方便专利申请和续费,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了多种缴费方式。
(1)网上缴费
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站:
http://cponline.sipo.gov.cn
这个网站可供查询应缴费用、填写缴费清单、生成订单,并支持银联卡和对公账号支付。
在对公账户支持的银行中,中国银行仅支持5*8小时的支付服务,对公账户的相关疑问可电话咨询4008809888-8。
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时,收据的获取方式可选择邮寄或自取。其中邮寄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收据以挂号信的方式寄给缴费人,在送件无人查收的情况下,缴费人需要带身份证自主去邮局取件;自取则是由缴费人直接到各地专利代办处自行领取。
(2)银行或邮局汇款
许多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后,官网却显示未缴费状态。这是因为汇付时,缴费人忘记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专利号及费用名称。”
如果未注明,则应在汇款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补充缴费信息:
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
http://fee.sipo.gov.cn
传真:010-62084312/8065
电子邮件:shoufeichu@sipo.gov.cn
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户 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帐 号:7111710182600166032
邮局汇付
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可代替地址邮编)
地址邮编: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
(3)专利局/代办处面交
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都有收费窗口,专利权人可以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直接缴纳专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