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简要说明文件是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必要文件之一,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具有解释作用。那么,该如何撰写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具体而言,申请人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
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包括括号中的文字在内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完全一致,不得出现多写、漏写、错写的情况。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
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
即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
另外,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推荐三种描述设计要点的方式:
①、部位法,如:该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某某部位;
②、视图法,如:该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主视图;
③、要素法,如:该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如在设计要点中涉及了色彩,则应当再单独声明请求保护色彩。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主要作为本专利的代表视图,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5、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6、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7、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8、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9、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具有透明材料或者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0、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个套间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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