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南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 知产百科
2020-02-15 02: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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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在南宁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南宁市外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南宁市注册的单位。驻邕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南宁市企业开展的产学研项目且实施地点在南宁市的,可以作为第一申报单位。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具有科研项目组织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50%以上。

申报内容

主体部分,共有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基地专项等四大计划,其中,科技重大专项11项、重点研发计划30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14项、科技基地专项11项,重点针对创新发展名片产业,支持特色农业及公共民生领域,合理配置资源,扩大科技项目后补助支持范围,按照产业链、创新链部署科技任务和配置科技资源,以项目带产业,系统支持产业技术创新。

扶持标准

南宁市科技经费属补助性质,申报单位申请科技经费额度,工业科技重大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农业科技重大项目一般不超过150万;社会发展科技重大项目不超过100万;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和科技基地专项的项目不超过50万。个别项目科技经费额度有特别要求的,已在项目指南中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