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和逐一国家注册两条途径办理商标国外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马德里协定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是协定成员国的国民、在成员国中有住所的自然人、设有总部的法人、在成员国中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的单位,这些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本国申请国际注册,该商标视同直接到这些国家申请注册。商标注册成功后,按缴纳基本注册费情况,有效期可分为10年或20年。
逐一国家注册,是指商标申请人通过代理组织、经销商或者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办理商标注册。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程序,申请如何办理,直接关系到商标申请人的切身利益。关于申请的问题,马德里协定及其实施细则都有明确的、详细的规定。另外,为了帮助申请人能办好申请,国家工商局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及企业的实际困难,制定了适用于我国申请人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